景顺长城恒生消费ETF联接QDII发行:基金经理汪洋掌舵投资表现近一年-
专题:新基认购
10月10日,景顺长城恒生消费ETF联接(A:019102 C:019103) 正式发行,募集期2023-10-10至2023-10-27。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基金经理汪洋,投资经理年限8.06年,历任管理基金数19只,在任管理基金数6只,在管基金总规模43.33亿元。理学硕士。曾任美国KeyBank利率衍生品部首席数量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21年10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ETF与创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此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此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此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此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此基金以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此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其他境内外市场投资工具。针对境外投资,此基金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针对境内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国债,金融债(含商业银行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此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此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此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此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中提供的意见与评述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的任何操作建议或推荐,依据本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投资或行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基金经理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产品业绩的预示或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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