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一季度医保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减少个人垫付268.75亿
据国家医保局,2023年一季度,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正式落地实施,各级医保部门全力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稳运行,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模增长迅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迈进新阶段。
一、所有参保人员均可备案后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2023年一季度,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6.75万家,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12.55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68.75亿元。
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基本医保门诊待遇支付包括普通门诊保障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每个县都有一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扩大。
2023年一季度,全国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36.44万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742.09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8.4亿元。其中,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260.83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9.34亿元;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1.49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8亿元;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449.7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6.26亿元。
三、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
最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