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打造“税路通”,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
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以服务跨境投资全生命周期为中心打造的“税路通”服务品牌。
相关负责人指出,推出了“税路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实现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税收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
打造“税路通”,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指出,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共建共享”之路,于2019年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倡议,成功开启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的新时代。截至目前,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
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认真践行“惠企便民”宗旨,累计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14万亿元。今年,税务总局在全面梳理国际税收服务改革十年成果的基础上,以服务跨境投资全生命周期为中心,打造了“税路通”服务品牌。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文件,对税务部门更好服务跨境纳税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近日,税务总局在全面梳理国际税收服务十年成果和总结提炼各地税务机关创新做法的基础上,聚焦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整合、优化、出台一系列服务跨境投资者的务实举措,推出了“税路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把服务延伸到跨境投资全周期,推动实现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税收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
蒙玉英指出,“税路通”服务品牌的具体内涵可以概括为“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
“信息通”是指税务部门通过政策宣讲、提供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建立海外税收案例库和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等专业服务,实现跨境税收服务产品“一站式”供应,帮助跨境纳税人了解东道国税收投资环境和税收争议的法律救济渠道,做好税法遵从与风险防控,满足跨境纳税人进入新的投资经营环境时“应知”的需求。
“政策通”是指税务部门不断完善跨境投资的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协定等国际条约,并加强政策解读与辅导,建设国际化电子税务局,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推送有关政策和风险提示,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为在华投资经营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和法律确定性,帮助他们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满足跨境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应用”的需求。
“服务通”是指税务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对跨境纳税人的需求做出及时、专业的响应,包括通过12366热线、咨询辅导等服务手段答疑解惑,通过优化征管降低遵从成本,通过预约定价安排等为复杂事项提供确定性,通过国内、国际法律救济渠道解决跨境税收争议等,满足跨境纳税人对具体问题“应答”的期待。
蒙玉英强调,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更加积极有为的举措丰富“税路通”服务品牌内涵,更好巩固拓展税务部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多措并举确保“税路通”有效落地
在被问及税务部门如何确保“税路通”提出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有效落地时,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回应称,税务总局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与跨境纳税人及相关组织加强交流,回应纳税人建议和诉求。主管税务机关则为跨境纳税人建立专门联系渠道,加入当地政府服务跨境纳税人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其有关涉税诉求。
同时,聚焦各阶段差异化涉税需求,强化全周期服务。投资前,引导跨境投资者做好有关税收准备,帮助跨境纳税人提高海外投资经营税收遵从意识和风险意识,关注中外税收监管环境差异。投资中,引导跨境投资者享受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优惠政策,用好预先裁定、预约定价安排等保障税收确定性的政策工具,同时提高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意识和能力。投资后,引导跨境投资者关注东道国税法修订、开展税收检查、转让定价调查等税收风险,及时做好风险应对。
沈新国还指出,税务部门建立了国际化个性化专家团队,大幅提升跨境税收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比如,省级税务机关成立跨部门服务团队,为重点跨境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税务总局对省级税务机关推送的复杂问题开展研究,共性问题作为“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发布,个性化问题由专家团队直接与跨境纳税人对接;组建专业服务跨境纳税人咨询团队,充分发挥12366上海纳税服务中心作用,提供智能咨询、人工服务、可视答疑等线上服务。
此外,创新开发专业跨境服务产品,充分发挥外派税务官员和国别研究团队作用,在更新、优化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的基础上,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和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等创新产品,有关内容都在税务总局“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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