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政策应“能出尽出”
丁建庭
广州、深圳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购车指标;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大力发展夜游经济;继续做好代金券发放工作...8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关于加大和继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了5个方面16条促进消费的具体措施。
对消费经济有持久的推动力,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以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国内疫情反弹相互交织,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增加,突发因素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冲击。受经济环境特别是物流受阻、供给冲击和需求减弱影响,广东消费品市场稳中趋缓,月度增速呈现U型反转——1-2月,全省受疫情影响较小,消费市场平稳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4%;3-4月,广州、深圳、东莞等大城市疫情蔓延,消费市场大幅下降,3月和4月分别下降4.0%和6.5%;5-6月广东疫情清除,上海等地疫情好转,省里大力出台促消费政策。同时,受6月份广州、佛山同期疫情基数较低的影响,广东消费市场稳步回升,5月份降幅收窄至2.8%,6月份大幅增长9.5%。
从行业分类来看,主要表现出几个特点:一是上半年广东近八成商品类别零售额增速有增有减,好于全国水平。其中,化妆品、金银珠宝和通讯器材零售额增速分别比全国高5.7、7.9和9.1个百分点;第二,房地产行业衰退后,房地产行业的消费有所下降。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陷入市场需求不足、现金流紧张、政策压力大的多重困境。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导致家具消费增速依然为负,建筑装饰材料消费低速增长。三是在我省促进消费政策和国际能源价格上涨的带动下,汽车、家用电器零售额恢复增长,石油及其制品零售额继续保持良好增长。上半年,增速分别比全国高6.1、2.8和4.8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上半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所回升,7月份继续回升。但复苏的基础仍不牢固,且考虑到消费的“慢变量”属性,完全复苏还需要较长时间。疫情爆发以来,企业生产经营受损,居民就业压力加大,收入增长受限,消费心理趋于谨慎,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下降。因此,必须实施强有力的促进消费政策,齐抓共管,远近兼顾,增加居民消费欲望,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是消费经济的主要驱动力,也是当前推动经济运行重回正轨的重要力量。促进消费的政策要“千方百计”。在此前一揽子稳定经济、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广东出台了16项措施强力促进消费,涉及出行、家电、汽车、住房、消费券等领域。,目的是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
同时也要看到,这16条措施主要是方向性、原则性措施,真正落实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比如要求广州、深圳增加购车指标,能增加多少,有没有燃油车指标;支持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不同城市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调控政策?要坚持“住而不炒”,刺激房地产消费;鼓励各地丰富夜间文化旅游的消费形式、内容和业态,如何结合当地特色引导市民进行夜间文化旅游...促进消费不仅需要政策激励,还需要财政支持真金白银的投入,积极破除制约消费的壁垒。从更深层次看,还需要做好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就业、稳定物价等基础工作,才能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居民收入,让人们愿意、敢于、负担得起消费。
展望未来,随着促进消费措施的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实施以及基础设施投资的稳步增长,全省消费市场整体将呈现逐月上升的趋势。但零星爆发仍可能反复,就业和收入的稳定也会影响居民预期,因此消费支出的复苏可能弱于整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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