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ad

又一座一线城市行动!深圳取消限售,外围区域放开限购,核心区域“3改1”

栏目:消费   作者:肖鸥   发布时间:2024-09-30 00:58 阅读量:7966   

继上海、广州之后,深圳也选择在9月29日深夜发布重磅房地产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表示,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户籍青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则限购1套住房。

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户籍青年单身人士在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则只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这就意味着,深圳此前针对非户籍居民的限购政策再度松绑,外围区域已经不再限购,核心区域则从“3年社保”改为“1年社保”。

除此以外,深圳还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明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此前,深圳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3年内限售,商务公寓限售时间则为5年。

在此基础上,深圳还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并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同时,深圳还将定价权还给市场。《通知》表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深圳还表示,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

此外,深圳还将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深圳近期市场也表现平平。据乐有家研究中心统计,今年7月,深圳一手住宅预售成交2616套,环比下降11%,同比下降17%;今年8月,深圳全市成交2537套住宅新房,环比下降3%,同比增长15%。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8%,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1.3%。

而据克而瑞统计,截至9月22日,深圳新房网签量已连续7周下跌。其中,9月16日-22日,深圳新房网签492套,成交面积约4.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2.9%;整体成交均价约4434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8.3%。其中普通住宅网签297套,成交面积约约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8.1%;成交均价约5974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5%。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最新内容

ad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