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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风投创投“十八条”措施发布助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迈向新台阶

栏目:商业   作者:余梓阳   发布时间:2022-09-02 14:19 阅读量:8103   
前海深港风投创投“十八条”措施发布助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迈向新台阶

9月2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创业投资联合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在深港两地同时正式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深港创业投资联合发展,有效服务深港两地科技创新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18条”措施是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的具体行动,对深化深港金融领域务实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深港两地首次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发布措施。

在对深港两地私募股权行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下简称香港库务局)共同研究提出了支持深港创业投资共同发展的切实有力措施, 并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文件发布形式,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这既是合作机制的创新,也是前海深化深港合作的新途径。同时,双方建立了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推动深港金融领域规则和机制的衔接,促进深港金融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互联互通,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

香港金融业多次提出拓宽深港私募基金合作渠道。深圳前海管理局和香港库务局积极响应行业诉求,推动香港有限合伙基金与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规则和机制衔接,支持前海创投机构对接香港LPF发展海外业务,优化前海QFLP试点工作,出台优化准入门槛、拓宽投资范围、灵活分配项目等切实措施,并明确在机构提交完整合格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会商。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通过在港交所上市、发起设立特殊目的并购公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深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联动发展。

打造前海深港国际创业投资集群

拓展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8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建设人才、资本、法治、孵化团队等综合服务,吸引大型基金、国际资产管理机构、知名创投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打造创新资本跨境流动便捷、科技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前海深港国际创投集聚区。同时,从落户奖励、租金补贴、集聚支持、管理团队、早期投资、科技小额投资等方面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全方位支持。,并且还可以叠加市级扶持政策和南山区或宝安区相关政策,最高奖励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才奖励方面,按照在前海设立的基金管理费收入的4%支持管理团队,最高每年300万元。

营造深港联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积极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份转让试点,探索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份跨境转让,大力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给予最高600万元的支持奖励,丰富创业投资机构退出渠道。优化前海产业引导基金激励机制,适当放宽投资规模和回报投资比例要求,适度让利社会资本和管理团队,与深圳、南山、宝安产业引导基金建立联调联投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投入。联合南山区、宝安区建立优质被投企业项目库,开展项目对接路演等“一揽子”服务,支持在前海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投活动,提升前海行业组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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